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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检科院获得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效标识备案检测实验室资质
时间:2024-03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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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《关于印发〈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能源效率标识的产品目录(第十六批)〉及相关实施规则的通知》规定,从2024年6月1日起,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(简称LED平板灯)必须加贴能源效率标识才能上市销售。

本次修订后新纳入能源效率标识管理的LED平板灯依据GB 38450-2019《普通照明用LED平板灯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标准进行检测,适用于以LED为光源,额定电压220 V、频率50Hz,厚度不超过85 mm的LED平板灯,包括LED光源及其控制装置,外置控制装置的厚度不计算在灯具厚度内。不适用于具有耗能的非照明附加功能的LED平板灯、具有调光/调色功能的LED平板灯,以及在连续发光面上带有彩色、图案或装饰件等的LED平板灯。

省检科院照明电器检测部在中国能效标识管理中心上线LED平板灯实验室备案系统后第一时间提交了备案资料,并顺利通过备案实验室资质审查,成功取得LED平板灯能效标识备案检测实验室资质。至此,在照明产品领域,省检科院已获得自镇流荧光灯、非定向/定向自镇流LED灯、LED筒灯、LED道路和隧道灯具等6类产品能效标识备案实验室资质,可为相关企业提供能效检测服务,提出改进建议,助力企业提升产品性能,满足市场准入要求,节能降碳,促进能源节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