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5年以来,全球发生多起充电宝在飞机客舱内起火和冒烟的事件,引发乘客恐慌,威胁飞行安全。特别是今年1月28日,韩国釜山航空一航班在准备起飞过程中发生火灾,机上人员虽全部撤离,但机体烧毁严重,且有多人受伤。事故调查过程中,多项线索表明可能是乘客随身携带的充电宝起火导致火灾发生。

为有效缓解充电宝在客舱内的安全风险,国际航空运输协会(IATA)危险品专家组充分发挥行业引领作用,快速响应,目前已研究制定充电宝新规并纳入《危险品规则》67版,202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
除了在相关条款中明确“备用锂电池”包含“充电宝”外,IATA《危险品规则》67版还将新增“充电宝”专门条款,要求如下:
禁止将充电宝放入托运行李中;
① 在飞行的所有阶段,不使用座椅/机上电源给充电宝充电;
② 在滑行、起飞和降落期间,不用充电宝为其他便携式电子设备充电或供电;
③ 不放在头顶行李架内的手提行李中;
④ 放在前排座位下的手提行李中,或其他指定存放位置,如座椅靠背口袋。